为更好地满足个人经营及消费信贷需求,扩大农业银行个人客户的融资渠道,农行推出了个人质押贷款。“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个人拥有的依法可质押的实物黄金或凭证作为质物提供,从农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一、凭证种类:
(一)整存整取、存本取息等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
(二)本人外币定期储蓄存单。
(三)凭证式国债:1999年(含)后财政部发行的国债。
(四)保险单:与农业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具有现金价值并能随时变现的人寿保单(无保底的投资联结型保险单除外)。
(五)农业银行自营或代理买卖的实物黄金。
(六)农业银行销售的基础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和中低风险,期限在两年以内(含两年)的人民币理财产品。
(七)其他依法可质押的凭证。
二、产品特色
(一)用途广。可用于购买自用车、房屋装修、大额消费品、旅游、教育等各项消费支出,也可用于经营性支出。
(二)盘活资金。盘活定期、理财等资金,满足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
三、申办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能够提供、有效、银行认可的质押物。
(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农行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