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近年,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简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批程序,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创业明星。在贷款质量稳步提升的同时,也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做到了惠民。
据介绍,《就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自主创业,是指劳动者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本、资源、信息、技术、经验以及其他因素自己创办实业,解决就业问题;具备就业条件的人放弃就业机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展创业活动,为发展社会经济贡献智力财力的行为。
为使更多的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创业成功后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条件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等人员开办实体、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有一定的经营场地、自有资金、合法经营的,可以申请创业贷款。
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开展的创业贷款主要有个体创业贷款、组织起来就业或联合创业贷款、小企业贷款三类。个体创业贷款是指各类个体工商户法人本人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为两年,一般不超过8万元,毕业两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组织起来就业或联合创业贷款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等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经济实体的可申请组织起来就业或联合创业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按男性人均5万元、女性人均1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10人、100万元。小企业贷款是指合法经营和有一定自有资金、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达到规定要求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1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对于人员的选择范围相对来说很宽,看了上文内容介绍,你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