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抵押贷款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每笔贷款额不得超过存单面额的80%,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借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抵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且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按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只设半年期和1年期两档利率。如遇到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小额抵押贷款应按期归还,借款人无法按期归还时,逾期1个月以内的,将自逾期之日起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逾期1个月,借款人仍无法偿还的,贷款机构有权将抵押存单作抵还贷款处理。
小额抵押贷款的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借款人将小额贷款申请提交给小额贷款贷款行之后,由经办人员向借款人介绍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等,同时对借款人条件、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再审核。
经办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评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3、审批。
由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经济情况、信用情况和保证情况,最终审批确定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额度有效期;
4、发放。
在落实了放款条件之后,客户根据用款需求,随时向贷款行申请支用额度;
5、贷后管理。
贷款行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
6、贷款回收。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借款人在还款到期日时,及时足额偿还本息,到此小额贷款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