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信用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资信良好的人群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工商银行个人信用贷款具有两个优点:一是贷款起点金额为1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二是一次申请,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并可通过商户POS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实现贷款的自助发放。
一、工商银行信用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贷款行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任何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5.在工商银行零售内部评级系统中取得B级(含)以上风险等级;
6.工商银行存量客户,客户星级应在4星级(含)以上;
7.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工商银行信用贷款所需的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等);
2.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
3.本人收入证明及职业证明;
4.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并承诺贷款不进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房地产开发、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5.符合申请条件(1)的,还须提供就职单位有效职务证明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级别证书。借款人仅为工商银行代发工资客户的,还须提供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6.符合申请条件(2)至(5)的,还须提供本人拥有的各类账户、金融资产凭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明等;
7.符合申请条件(6)的,还须提供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工商银行个人信用贷款申请流程:
1.贷款受理与调查
工行受理人收妥贷款申请资料后,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审,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将资料退还客户;缺少资料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要求补齐资料;符合条件的,校验完毕后在资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受理人印鉴,填写业务受理单,连同贷款申请资料一起移交调查人。
2.贷款审批和发放
工行个人信用贷款审查工作由消费信贷审批中心负责,审查人对贷款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审查人须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查,审查人应在申请审批表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审批人审批。
贷款发放工作由贷款行负责。在借款合同和借据签署生效后,通知借款人,向借据载明的贷款账户发放贷款;应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贷后管理人员。
3.贷后管理和还款
工行个人信用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包括贷后监督、贷后监测、贷后跟踪检查、违约贷款催收和贷后客户服务等。分行消费信贷贷后管理中心集中负责全行消费贷款的贷后监测,并督导辖内各行违约贷款催收与处置等工作;贷款经办行主要负责贷后监督、贷后跟踪检查、贷后客户服务及对违约贷款催收与处置等工作,具体工作由经办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