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银行官方消息表示,现在申请花旗银行贷款,即有机会获得1号店最高人民币600元电子购物卡。
活动期间申请花旗银行个人无担保贷款并成功放款(以放款时间为准),且贷款期限为36个月或48个月的幸福时贷客户(幸福满溢贷客户除外),即有机会获赠1号店百元电子购物卡。放款金额将取决于花旗银行最终的贷款审核结果。
活动时间:2014年7月1日(含)至2014年9月30日(含)
活动规则:
1. 本活动适用于花旗银行已开展"幸福时贷"个人无担保贷款业务的城市。
2. 2014年7月1日(含)至2014年9月30日(含)期间成功放款(以放款时间为准),且贷款期限为36个月或48个月的幸福时贷客户(幸福满溢贷客户除外),即可参与本活动。
3. 花旗银行根据客户获得的贷款金额和期限发放相应的"1号店电子购物卡",且上述三类面值的"1号店电子购物卡"不得重复领取。客户获得的贷款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取决于花旗银行最终的贷款审核结果。
4. 如满足获礼条件,"1号店电子购物卡"兑换通知将于贷款成功放款的次月,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满足条件的客户,礼品的兑换有效期以短信内容为准。
5. 本活动奖品不可转让,不可兑换现金。
6. 本活动中礼品由相关商户提供,花旗银行不对礼品的质量提供任何保证。任何有关礼品的产品质量、使用、维修及版权之责任及任何有关礼品的事宜或损害责任,将由相应的礼品供应商或生产商承担。
7.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花旗银行保留暂停或提前终止本活动、修改本活动之条款和细则或更换类似价值礼品之权利。
8. 本活动规则未尽事宜,仍同时受《花旗银行幸福时贷个人无担保贷款章程及条款》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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