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国家一直都有优惠的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于退伍军人贷款政策,各地具体的安排上是有一些差异的。从具体来说,如果退伍军人想要创业,那么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要优先对退伍军人实行予以信贷支持,并且在税收方面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优惠。此外,如果退伍军人从事的是微利项目,应当给他们给予财政贴息,最高的时候可以享受无息贷款。
一般来说,退伍军人需要满足这些要求:
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
2.有创业的意愿。
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如果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以享受申请复制贷款以及政府补贴利息的政策了。为了扶持退伍军人自主创业,一些地方的劳动保障部门推出了自主创业贷款政策,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第一步:符合条件贷款要求的退伍军人,可持部队核发的退伍人员证件,向创业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部门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后,向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推荐;
第三步:担保机构进行贷款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第四步: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凭相关手续和资料到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第五步:商业银行负责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
第六步: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