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让教育公平的阳光普照每个贫困学子
7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有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完成学业,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贫困学子提供更多发展机会,为国家培育更多人才。
贫困学子大多出身农村,对于这些孩子来说,既没有“关系资源”,更没有财富支撑,若想改变自身贫困处境,乃至整个家庭的贫困状况,唯有靠读书。只有通过读书考取大学,才能有能力、有条件、有基础、有机会“鲤鱼跃龙门”,改变处境和命运,进而改变整个家庭的处境。
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基本起点,其重要性是毫无争议的。我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应受财产状况的限制。在多年来的教育工作进程中,虽说公民受教育权有法律依托,但相关的托底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却常见缺失,无法从根本保证教育公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农村孩子上大学的事情。李克强总理就曾多次强调要“让更多农村孩子上好大学”。近年来,国务院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出台了不少教育公平政策,高校招生录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努力缩小区域、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让越来越多的贫寒子弟有机会考上重点大学。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商议统筹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做法,反映出我国不断加大力度保障教育经费、推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思路。会上在原资助政策做了进一步的完善修改,如高校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简化申请手续,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
贫困生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显得尤为重要。推进教育公平,是没有终点的。在我国,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公众,都需要有对教育公平理性的看法。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无疑是帮助贫困学子解决后顾之忧的最好措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任重道远,有起点,却没有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