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在成都兴业银行分行管辖地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有正当、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兴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
4、对采用担保方式的,能提供兴业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质押、抵押或保证担保;
5、在兴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办理贷款偿还等结算业务;
6、兴业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采用第三方自然人保证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保证人(采用第三方自然人保证的)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证明材料;
3、贷款用途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
4、担保相关材料;
5、兴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兴业银行成都本地分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