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最新调整政策 生源地助学贷款今年有三项调整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从7月20日开始受理,一直到9月11日,其中7月20日至8月14日为今年秋季入校的大学生新贷受理时间,8月17日至9月11日为在校大学生的续贷受理时间。
省教育厅勤工办主任唐电润介绍,国家日前对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是:一是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可申请贴息;二是将贷款期限由原来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同时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并且简化申请手续;三是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
据介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最高可达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低于1000元,最高可达1.2万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万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给予贷款: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据了解,我省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计划人数15800人,占全省今年高考人数62054人的四分之一,相当于平均每4个参加高考的学生就有1人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