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微创业贷”推出以来 规模达到100亿元
为了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问题,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江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与银行合作共同推出“小微创业贷”,以期能够更好地发挥创业贷款的作用。
7月18日,省财政厅与省工行签订了“小微创业贷”第二期合作总协议,共涉苏州、常州、徐州等8市。
据悉,“小微创业贷”业务于2015年6月推出。
截至2016年6月底,南京、无锡、南通、扬州、宿迁等五个试点地区已发放“小微创业贷”100.39亿元。
据了解,“小微创业贷”无需抵押和担保,企业只要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订单、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正常的纳税记录就可以申请。
同时,贷款利率控制在6%以内。
该产品以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作为增信手段,按照一定放大倍数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解决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受惠于“小微创业贷”服务的企业累计新增销售收入235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2万个。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表示,“小微创业贷”推出一年来,规模达到100亿元,在缓解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接下来将在其余8市全面开展“小微创业贷”业务,再筹集风险补偿资金10亿元,新增撬动100亿元的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实现“小微创业贷”业务省内全覆盖。
“小微创业贷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有不足。”宋义武指出,比如地区之间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工作流程繁琐、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贷款,导致企业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