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个人住房贷款中,借款人和贷款人都需要遵守一定的权利义务,那么,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借贷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有哪些?
借款人的主要权利是:借款人有权要求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1.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3.借款人应按银行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4.借款人应接受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以及抵押物的占管使用情况的检查。
贷款银行的主要权利是: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按期收取贷款利息和收回贷款本金。
贷款银行的主要义务是: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中,银行对借款人挪用贷款款项可采取哪些处理措施?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银行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的借款在违约使用期间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计收利息。如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已危胁到贷款的安全时,银行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三、个人住房贷款中,银行对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违约行为可采取哪些措施?
从银行发放贷款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借款人必须按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存款帐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 (一般为每月的20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授权于每月的还款日从借款人提供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应收贷款本息。
如果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可分阶段采取逐步升级的处罚措施:
1.借款人的存款额不足以偿付当月的应收贷款本息时,银行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增补存款额度。当月未归还的贷款本金作逾期贷款处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罚息标准,每日计收万分之二点一的罚息。
2.借款人连续两个月 (季)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将向借款人填发《个人住房贷款催收通知书》催收;借款人连续3个月(季)或累计6个月(季)未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直接从保证人的保证金帐户中划收,并通知保证人。
3.借款人连续 6个月(季)或累计8个月(季)未还款的,属开发商担保且在有效保证期内的贷款,督请开发商将房产回购并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开发商一般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办理房产回购和贷款结清手续;对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通过依法处置抵押物或质物,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及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