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住房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央下发文件指示,满足以下要求就可以申请首套住房贷款。
申请条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