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政策允许在河北买房时提取,那么在河北是否可行呢?记者调查发现,受调控政策影响,河北仅沧州市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
2017年5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提出,“各地可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昨日,记者通过各地公积金中心热线了解到,目前仅沧州市一地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据沧州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购房者只需要在公积金缴存地开具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针对北京公积金政策,业内专家表示,公积金提取并不等同于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在河北仅沧州一地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对河北整体楼市直接影响较小。而且沧州仍在执行限购政策,非沧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主城区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沧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
根据政策,在沧州,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停止发放三套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