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担保是一个风险非常高的一个事情,很多人都在咨询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分别是哪些,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很多人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去帮别人做担保,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帮别人做担保是一个有很大风险的事情,直到大家作为一个担保人被起诉了之后才会想着自保,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担保人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可以不担责的,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大家不知道的是,担保也是有有效期的,根据法律,这个有效期叫做“担保期间”,而超过“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担保人提起上述主张,担保人就不会再承担相关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换句话说如果大家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2、主合同人以非法手段要求提供担保:
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合同: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未经担保人许可转让债务:
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合同无效: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只要是符合以上5个条件的,那么担保人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所以大家在为别人提供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被担保人的一些具体情况,不过更好的方式还是不为别人担保,毕竟为别人担保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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