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的小伙伴注意了,男子买车遭遇套路贷,9万元的车总计花了19万,快来看看买车被套路贷了怎么办?
去4S店购车被介绍从一汽贸公司办分期贷款,陈先生按时还贷仍被逼再交了8500元,最终花费够买两辆车。1月6日,大荔警方打掉一汽车销售贷款涉恶团伙,涉案3人被刑拘、3人被取保候审。
警方连续接到举报荣昌公司线索
近年大荔县汽车贸易红火,境内注册的汽车贸易公司共273家,但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荔警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针对这一领域存在的违法犯罪进行打击。
1月23日,大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磊超介绍,征集线索发出第二天,陆续接到当地居民的举报,目前共接到50余条。“其中有10多条线索都与设在辖区的渭南荣昌汽贸公司(简称荣昌公司)有关。”警方从银行、受害人等多方掌握了荣昌公司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事实。1月6日,警方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将荣昌公司涉案6人抓获。
还清车贷被逼再交8500元
民警从荣昌公司查获大量车贷合同等涉案材料,并联系了部分受害人。55岁的市民陈先生2015年4月在一4S店购车时,被介绍从荣昌公司办理车辆分期贷款。
“陈先生为购买一辆价值约9万元的轿车,首付5.5万元,每月还要还贷3750元,约定3年还清;车辆被要求登记在荣昌公司名下,否则要多交3000元。”民警介绍,陈先生按要求将车辆登记在荣昌公司名下,按月还款,36个月总计还贷13.5万元。陈先生于去年4月还清贷款,接荣昌公司通知办理过户手续。
荣昌公司出具了还款结算单,还要陈先生交监管费6750元、解押过户费1500元、保险逾期费3000元,如不交钱7天之内车将被变卖。迫于无奈,陈先生交了8500元。至此,陈先生累计花了19万余元。
为客户办车贷设陷阱牟取暴利
民警介绍,经调查,荣昌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某,从2013年注册该公司以来,在为客户办理车贷中设置陷阱,要挟客户交纳高额费用牟利。在签订合同时,荣昌公司员工均以合同没问题催促受害人快速签字,但实际合同条款明显有利于荣昌公司,并利用受害人想快提车的心理,要求将车登记在公司名下、到指定商家自费安装GPS定位。
对逾期的受害人不提醒,待车贷还清后则以逾期为由非法扣押车辆,要求支付扣车费、逾期违约费、监管费、解押过户费等,车在公司名下的便威胁要变卖,迫使受害人交钱。即使受害人按时还清贷款,也会要求支付监管费等;车在受害人名下的,则以不给登记证要挟。
目前,警方已破获案件20余起。王某等3人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另3人被取保候审。1月22日,警方已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小贴士:购车要认清“套路贷”真面目
“套路贷”公司与车行老板为同一人,作案手法一般为吸引目标客户、固定“合法证据”、制造违约情形,之后利用合同漏洞收回受害人的车。
具体而言,当受害人表示想“零首付”购车时,车行就会向其推荐“套路贷”公司,而“套路贷”公司的广告词都非常诱人:“不收一分钱,让你开新车”“买车能融资,开新车、贷百万”等。
有些想买车而资金不足的人看到这样的广告,可能会有所心动,也可能会选择所谓的“零首付”方式购车。结果是,这类购车人没有得到天上掉的馅饼,反而掉进了“套路贷”的陷阱。
有些受害者上当受骗,可能是因为不了解骗局内幕,掉进了违法犯罪分子设的圈套里,加上缺乏应对能力,以至于越陷越深,除财产受损外,人身安全或许也面临威胁。
而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6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
也就是说,国家不允许“零首付”购车。购车者如果提前了解这些,遇到“零首付”购车广告,也许就会掂量一下,兴许能绕过“套路贷”的陷阱。
购车被“套路贷”,这一方面提醒人们,在进行消费或投资时,要事先了解有关政策法规,或咨询有关业内人士,以免陷入被动局面,降低上当受骗的概率。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扎紧制度篱笆、加大监管力度,挤压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不给他们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