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急需资金的谭先生在朋友的指引下,来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的“和世昌”公司贷款,方式为押车贷款。谭先生说,按照合同,他可以贷款7万4千元,实际到手6万多,分3年还清。但过了几天,业务员打电话来说,这笔贷款放不下来了,原因是之前公司总部人员在给谭先生来电核实时,谭先生将“和世昌”公司“不该说的费用”说了出来。“我之前都告诉你了,那个抵押登记费用不能说。”业务员对谭先生说,总部认为“和世昌”公司的收费违反了规定,不放贷款,还要罚“和世昌”两万元。此时,谭先生的车已经在车管所办理了抵押手续,谭先生想要解押,得支付5000元费用。
谭先生很无奈,他说之前业务员确实交代过有一笔杂费不能和总部的人说,但他并不知道所谓的杂费就是抵押登记费。“而且‘和世昌’公司确实是要收取这笔费用,是他们多收了费用,导致贷款批不下来,为什么要我承担责任呢?”谭先生说,经过他与业务员反复沟通后,对方表示,已经申请为其减少数额,但至少得付3000元的解押费。
记者从谭先生出示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显示,谭先生的这辆车已经于2019年3月12日抵押到一家名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名下,这家公司也就是之前“和世昌”公司工作人员所称的总部。
同时,一份《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显示,谭先生于3月8日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谭先生第一年每月租金为3482元,第二年每月租金3075元,第三年每月租金为2668元,三年共计缴纳租金共计110700元。
还有一份《贷前应收费明细表》上载明,其中应收杂费包括抵押登记费2480元(结清退600元)、风险保证金3700元(结清全额退)、账户管理费740元,平台服务费2220元。同时这张表上注明:因为客户自身原因造成放款前毁约,需收取毁约费5000元。
涉事公司:违反总部流程被罚3000元
“这个也谈不上我毁约吧,让我交3000元才进行解押也不合理。”谭先生说,他贷款没办成却要缴费数千元,他怀疑自己遭遇了“套路贷”,并向开福公安分局通泰街派出所报警。
记者从谭先生与业务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看到,业务人员李先生多次向谭先生讨要这笔费用,并表示“你报警也没有关系,我们只能给你拖着不能解押,最后害的还是你自己。”
一份谭先生与业务人员的通话录音显示,业务人员称,之所以不能向总部说明这些费用,是因为多收的费用违反了行业主管的监管规定。
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长沙地区的一位罗姓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和世昌”公司为该公司在长沙地区的一家合作商,根据合约,“和世昌”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收取超过贷款金额5%的服务费,但该公司在核实过程中发现,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已经超过了6%,所以中止了这笔贷款,并且对该合作商处以3000元的罚款。但这笔罚款是针对合作商的,与谭先生没有关系。
“我不知道和世昌是怎么和谭先生约定的。”罗姓负责人称。
3月21日,记者来到“和世昌”公司办公地点。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解释,按照该公司与仲利国际公司的合约,正常规范流程是,他们只能收取5%的服务费,但如果加上了抵押登记费2480元,就已经超过了5%。按照总部要求,这几笔费用属于第三方费用,属于向客户收取的范围,但出于经营业务角度考虑,他们采取的方式是事前公司先行垫付,等贷款下来后再从中扣除。“我们绝不是‘套路贷’。”这位负责人称,他们已经自行向总公司缴纳了3000元的罚款,目前解押所需的结清证明已经从上海寄出。
但谭先生说,自己确实在3月21日收到了仲利国际公司出具的结清证明并前往车管所进行解押,但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该公司寄来的结清证明上显示的车牌号是错误的,依旧无法办理解押。他已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