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校园贷”之弊大于利 将“校园贷”予以取缔
据小编了解,8月,重庆大三学生秦天在网上贷款总计超过10万元,因无力还款,被迫睡在公园躲债。
福建大二学生小彬在两年内通过网络放贷平台贷款30万......除此之外,网上还出现大学生天价账单街头求助、大学新生未开学花费已过万等事件。
凡此种种,都为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
“校园贷”正向作用小,危害却极大。
大学生因无力偿还“校园贷”而被迫街头求助、睡公园以躲债,这还都只是些“小儿科”。
据相关报道:2016年3月,河南大学生郑兴强,因“校园贷”欠下数十万巨款,最终跳楼身亡。2016年7月,20岁的女大学生萌萌,同样是因为掉入“校园贷”陷阱,上大一不到10个月时间,就背负10万高利贷,逼得老父亲卖房还债。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校园贷”从一出生就是个“畸形儿”,它所设置的“靶标”本就存在很大问题。
要知道,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一切开销均来自于家庭,甚至还有部分属于政府或社会组织资助,自己并无固定收入或经济来源,自然也就无可靠的偿还能力。
如此一来,“校园贷”不仅会加大借贷双方的风险,而且还容易导致大学生超前消费意识的膨胀和攀比心理的滋生。
这对于学生抓好学习这个“主业”极为不利,也会给校园清新的学习风气造成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