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困难的时候,本来亲朋挚友是可以伸出援手帮助他渡过难关的。然而让人不解的是,他却发动身边的亲朋挚友纷纷把他告上法庭,对他落井下石。事情发生在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还要从那笔400余万的“产能置换金”说起……
动不了的400万“产能置换金”
2018年7月,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到当地农商银行走访时了解到,当地某煤矿公司曾向该银行贷款530万元,2017年该煤矿因国家政策关停后,获得“产能置换金”400余万元。银行随即准备收回贷款,可恰恰在这一时期,有数十件针对这个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民间借贷的民事案件诉讼,而且很快调解结案进入执行程序。为此这批资金动不了,银行到期贷款迟迟不能收回。
出于职业敏感,检察官们感到这种“巧合”的背后可能藏有“猫腻儿”。随即,他们集中调阅了该县法院2017年涉及该公司的所有诉讼案件86件,一番查微析疑,61件农民工工人追索劳动报酬的案子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些案子共涉及工资190余万,绝大部分是2017年4月14日原告委托刘某富、张某德等人代理参加诉讼,而法院受案、开庭、调解结案均在同一天内完成。同时,他们通过对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等证据的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所欠工人工资表(2009年至2013年)均是后补打印的表格,只有人名和欠款数,没有具体的欠款月份、月工资额等必要的明细账目。初步调查后,检察官们下定结论:这里面必定有“猫腻儿”!他们将此线索移送到公安部门。
鉴于此案涉及人员众多,案情比较复杂,在当地公安机关组建办案组的情况下,丹东市检察院也立即启动“上下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宽甸县检察院共同成立了由民行、侦监、公诉等多个部门参与的办案组,指导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最终,大家的目光一起投向了四个“不合常理”。
一是原告中有多人为该煤矿实际投资人刘某业的亲属或朋友,均委托同一诉讼代理人刘某富,而其又是刘某业的亲哥哥,还是该公司的日常管理者,亲哥哥告亲弟弟,不合常理!二是原庭审过程中,有的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仅为一张无农民工签字也无企业盖章的工资表,且工资表为复印件,但被告方不管三七二十一,对原告方的主张全部予以认可,好像就怕自己欠别人钱少一样,也不合常理!三是原告众人分布在几个比较集中的村域,且姓氏上具有家族性特点,而且有一个村域的原告大多为该村效益较好的某建筑公司的村民,“股东”又怎会去距离其家较远的煤矿当工人?更不合常理!四是这么多案件在同一天立案、开庭,并且双方调解结案,没有什么“唇枪舌剑”,原、被告双方几乎是“和和气气”“手拉手”式打官司,也是极其不合常理!
两个“90后”身上打开了缺口
但是,检察官们在前期调查中也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解开谜团的突破口在哪里?在进一步梳理疑点和案件有关信息之后,他们将目光锁定在两个“90后”工人张某某和孙某某身上,因为按照起诉工资的时间推算,两人在煤矿工作的时间应该是18岁和19岁,这个年龄下矿井?值得怀疑。
侦查的结果印证了怀疑。张某某大专毕业后在公安机关当协警,2012年自己开了烧烤店;孙某某2009年至2013年1月在海军某部服役,转业后当护林员。也就是说,按照讨要工资诉状上的年份他们不可能在该煤矿工作。后来二人承认,是该公司会计张某德(二人的亲属)借用他们的身份证用于民事诉讼。一下子,案件打开了口子。
2018年9月底,公安机关传唤张某德。在证据面前,张某德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当日,公安机关将其刑拘,同时传唤刘某富。刘某富也交代与张某德作虚假工资起诉的事实,当日也被刑拘。第二天,刘某业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此案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今年60多岁的刘某业兄弟姐妹较多,2006年经营这个煤矿的时候,用的工人不少都是自己的兄弟、侄子、外甥、外甥女婿等等,二哥刘某富号称“二老板”在矿上负责人事、财务等,表哥张某德在矿上做兼职出纳。2017年国家关闭小煤窑,该煤矿因规模小自然不能幸免,但通过省煤炭协会以“产能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金400余万元。但因煤炭价值持续走低等原因,这些年煤矿经济效益不好,不仅欠工人的工资,刘某业还欠很多外债。当初开矿,其四弟刘某文把房子抵押借给他40万元,现在房子没了。于是,他就和二哥刘某富合计,在工资表里作假,把欠家里这帮亲属的工资数额做大,或者把没在矿上干活的人加到工资表里,然后到法院去起诉。因为农民工工资可以优先执行,等法院执行的时候可以先把这部分工资执行出来,多执行出来的钱正好把刘某文抵押的房子赎出来。
他们知道这样做违法,所以不敢找外人,必须得是自家亲戚,信得过的人。做账之前,他们也跟这些人说好了,以防将来钱回来了,这些人把钱自己留下。因为都是亲属,碍于面子,也为了能拿回自己的工资,他们也就答应了。此事被曾借给刘某业40万元的张某德知道了,找上门来。于是,刘某业又叫张某德弄些身份证过来,以讨要工资的名义到法院起诉他,这样有钱回来了就可以直接给他。如此,张某德也借了数张亲属的身份证虚构欠工资,准备到法院起诉。
这一告真把自己告进了铁门窗里
如此这般,亲戚找亲戚、朋友找朋友,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刘某业等人最终找到了61个亲朋挚友来告自己,当然均是亲朋好友。于是,原本正常讨要工资的诉讼变了味,有的实际欠两万工资,起诉就写五万,有的实际欠五万,起诉的是七八万,甚至有的根本没在矿上工作过不欠钱,起诉直接写三四万,甚至五六万,还有的欠的不是工资钱,是配件钱、木材钱,等等。这才出现了那“四个不合常理”。
当起诉到当地法院后,因为涉及到的人太多,于是刘某富、张某德等人又充当起了诉讼代理人角色。自己找来的人告自己,那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被告方刘某业当然不管人家要求偿还多少,签字画押,一律认账。这就直接导致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文书,使得190余万元这所谓的“农民工欠款”优先偿还,并进入执行程序,为此银行等其他债主无法及时追回有关欠款。
为了查清这一系列虚假的诉讼,从立案、侦查到审判,历时十个月,涉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个部门。最终,宽甸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与此案关联的61件民事虚假诉讼案全部获得丹东市检察院支持,丹东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案件由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三批进行了再审,61件全部认定为虚假诉讼案件,并撤销了原调解书,停止执行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197余万冒领工资款。
而对于此系列案的主要参与策划者刘某业、刘某富、张某德,2019年3月6日宽甸检察院以三人涉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三人当庭认罪,并对自己因不懂法、不守法而触碰法律最终导致犯罪表示悔恨不已,不该为了一己私利导致了一系列诉讼程序的启动,对司法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5月6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被判处刘某业、刘某富、张某德1年零6个月、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至此,丹东两级检察机关合力办理的提出抗诉涉及人数最多、涉案总金额最大的民事虚假诉讼系列案件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