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是很多人都深恶痛绝的,而且大家也都知道高利贷是违法的,放高利贷犯罪吗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些2019年放高利贷犯罪案件。
首先,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出借人利用自有资金高利放贷给他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众所周知,高利贷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因为放高利贷而被判刑这样的案例存在,不过高利贷一般都会伴随着非法催收、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这些行为是会被判刑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几个具体的案例。
案例一:
四川省内江市曾某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彭某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发放高利贷、获取非法收益,涉嫌非法经营罪,但是该案辩护律师提出放高利贷并不属于非法经营罪,但是曾某、彭某在房贷过程中设计强迫交易,并且在后续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时敲诈勒索等行为是违法了相关的法律的。最后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非法经营罪并未被正式认定。
案例二:
上海市刘某高利转贷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通过向金融机构套取资金之后以每月2%-15%不等的高额利息转贷他人,违法所得高达1200万元人民币,后经法院审理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且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案例三:
湖北省武汉市张某、李某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李某发放高利贷获取非法收益,涉嫌非法经营罪。张某、李某以投资名义向王某公司发放了1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要求王某在贷款到期之后有50%的回报率,并且要求王某在到期后马上偿还当初的投资,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李某假借投资的名义,向王某企业发放高利贷,获取违法所得,且数额较大,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张某、李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一年半,并且退回违法所得,并出罚金50万元。
提供以上三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个人发放高利贷虽然是不被国家保护的,但是是不违法的,目前也没有因个人发放高利贷而被判刑的案例,但是如果在发放高利贷中有暴力催收、敲诈勒索等行为的话,这些就是要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