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互联网小贷牌照,可以撬动数十亿贷款。如果没有金融牌照,只要有流量、场景,也可以放出上百亿贷款。5月21日,记者梳理各上市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一季报数据,来自各机构合作的银行、信托、保险等机构的资金来源继续大幅提升,超过五成的资金来自合作机构,“助贷”业务成为金融机构和互金机构彼此的现金牛。
“业内终于发现,对互联网金融而言,助贷是对资本约束要求最小的信贷扩张模式”,一位互金机构高管直言,金融科技机构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和流量优势,银行也需要把资金放出去。
自2017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受到一系列强监管,包括P2P网贷整治下规模不再新增、现金贷新政、互联网小贷杠杆率监管、整治通过互联网开展资管业务等,传统的互金玩法不再继续。
助贷业务占比猛升
“今年我们的工作,就是全力做助贷,”一位经历了互联网资管、互联网小贷整顿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
各大互联网金融机构一季报显示,来自“助贷”业务的资金来源、收入占比不断提升。
5月20日,趣店(QD。N)2019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收入20.97亿元,同比增长22.2%;净利润9.5亿元,同比增长200%。2019年公司开拓平台服务,为银行等传统金融结构导流,并收取导流费用。
趣店一季度末在贷余额246亿元,环比增长29.5%。资金来源中,表外资金来源占比提升至55.4%,自有资金占比29%,信托资金占比11%,其他资金来源占比5%。来自银行等机构的表外资金占比提升。
拍拍贷一季度报显示,一季度营收14.58 亿元,同比增长 52.6%,主要由于信贷撮合费的增长,通过信托投资贷款的利息收入增加。助贷业务占比持续提升。通过机构资金合作伙伴促成的借款金额占总撮合额的比例,从2018年第四季度的20.4%上升至2019年第一季度的30.9%,占比突破三成,并仍在快速增长中。
乐信一季报显示,营业收入20亿元,同比增长22%;净利润5.83亿,同比增长228%。一季度,乐信平台上超过70%的新增借款来自金融机构。4月18日,乐信与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19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金融合作伙伴数量已超过100家。
5月21日,360金融发布业绩显示,实现收入20.09亿元,同比增长235%;净利润7.199亿元,同比增长340%;已与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南京银行及其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建立合作;以累计放款量口径计算, 79%的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较2018年全年的74.7%明显提升。
资本约束与风控
助贷业务中,除跨区授信等问题外,颇为吊诡的一条是,监管一般要求各银行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外包。
例如,浙江银保监局今年1月要求,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立足于自身的风控能力建设,完善本行的风险控制策略。各银行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外包,不能异化为单纯的放贷资金提供方。
有资深业内人士指出,助贷业务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一些银行等传统机构不具备大数据风控等能力。“如果银行有自己的风控能力,那么助贷业务就不会存在。”
一位上市互金机构高管表示,该公司目前的做法是,作为助贷机构的本公司先初筛,再将白名单客户给到合作银行;银行再根据自己的贷款额度、风控标准确定,通过率在八成左右。
实际上,“助贷”资金来源以贷款计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并由银行计提风险资本。在目前的“非兜底”助贷模式下,助贷机构实际上已经参与到放贷金融机构的授信风控中。
今年4月,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中心执行副总裁沈卫裕在乐信合作伙伴大会上表示,融e借的做法是,把信用贷款的核心功能分装成了开放式的API接口,在接入保险公司全额担保的情况下直接对接互联网合作机构,客户在互联网平台上直接完成授信。目前正在合作的有17家,涉及携程、去哪儿、唯品会、新网、海尔、分期乐等。
这也是为何各家从事“助贷”的互金机构如此强调风控能力的原因所在。
例如,乐信一季报称,一季度90天以上的不良率为1.42%。智能风控引擎订单自动化审核率达到98%,海量小微金融资产处理技术平台“虫洞”的融资匹配成功率达到93%;一季度研发投入研发投入9380万,增长37.8%,占乐信运营支出超25%。拍拍贷15-29天、30-59天、60-89天的逾期率分别为0.80%、1.61%、1.45%;一季度研发费用为8770万元,较2018年同期的人民币7460万元增长17.6%;趣店在大白汽车销售这一线下项目失败后,全面转向开放平台战略,也即“助贷”。
由此,助贷机构携流量和场景之威,实际已经主动或被动的介入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流程和风控策略。
但,“助贷”机构自身作为非持牌金融机构,并不需要承担资本约束压力。
问题在于,助贷机构若在初筛阶段出现风险,将会产生异地、跨机构的风险。特别是,对于没有异地展业设立网点的城商行、农商行,通过助贷机构将资金投向异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一种思路是对助贷这一新兴的金融展业模式予以规范。参考香港特区《放债人条例》,任何人在香港经营放债人业务必须领取放债人牌照。内地版本的“放贷人”条例正在制定过程中,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