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是一家由上海市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众多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新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上海银行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为特色,以“点滴用心、相伴成长”为服务理念,稳健经营,规范管理,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我国银行体系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商业银行之一。
上海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的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年龄十八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
2.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上海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或抵押;
5.能支付所购商品或服务的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