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康保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以能办扶贫贷款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作出判决:被告刘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刘某是宣化县一名无业游民,小学文化,平时爱好赌博。2013年夏,他假称自己是康保县土城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以能办扶贫贷款需要向某银行行长送礼为名,向康保县某村村民赵某借款,并答应事成之后给赵某20万元好处费,赵某信以为真,被骗走61500元。刘某将所骗得的钱款全部用于赌博。法官提醒人们尤其是农村群众,一定要提高防骗能力,切勿财迷心窍,不要贪图不当之利,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