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前海将每年都出台一批改革要点。”针对近日出台的“前海2014年改革创新46条要点”(以下简称“改革要点”),前海管理局昨日逐条进行了解读。同时,该局秘书处处长、新闻发言人王锦侠透露,此前国家批复的22条特殊政策,除一条需要长期协调外,其余或已落地或已进入到报批收尾阶段。
“改革要点侧重‘微创新’”
此次前海的“改革要点”共涉及“构建金融体系、粤港澳服务、法治示范区、人才试验区、问题瓶颈”等五个方面共46条。其中,金融依旧是重中之重,占到18条,近四成。
与以往的改革方案不同,前海管理局战略发展处处长贺龙德表示,此次呈现两大特点:一是突出务实,“首先,原则性的内容少,落不了地的不写;其次,跨年度的(任务)不写;最后,无法考核的不写”。二是由于国家对于普惠型、长期型的优惠越来越少,此次微创新更多,“细节决定成败”。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46条改革要点中,不少都需要获得国家批准。比如金融创新的18条中,包括拓宽跨境贷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开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等8项改革,以及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中部分改革,均需征得国家有关部委同意方可实施。这为“要点”究竟能否落地变成现实带来了问号。
对此,王锦侠表示,去年有124位省部级干部到前海调研,很大程度就是面对面与前海商讨这些事宜。要点中的许多内容已与“一行三会”等部门沟通过,“在这个基础上,要点的实现是乐观的”。
22条特殊政策基本落地
去年此时,前海部级联席会议召开时,国务院批复的前海22条特殊政策中,还有8条没落实。王锦侠昨日称,现在8条里已有3条完全落地。剩下的5条,除了“专业资格互认”需要长期协调外,其它均已进入到收尾和报批阶段。
针对去年媒体报道的“前海将上报第二批特殊政策”一事,王锦侠直言,去年前海的确上报了25项金融政策需求,“其中有些也是与这次改革要点相关的”。他表示,“改革要点”是第二批滚动式创新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改革要点’今后每年都会出台一个,现在有28个课题正在做调研。”
此外,王锦侠表示,今年是前海突破年,将争取实现“1个一万家、1个一千亿、1个五百亿、2个两百亿、6个过百亿”的目标。具体包括:实现入区企业超过一万家,服务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跨境人民币贷款突破500亿元,PE集资规模、物流业营收规模超过200亿元,GDP、固定资产投资、金融业营收规模、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非贷款人民币回流金额、跨境电商出口额超过100亿元。
要点解读
关于金融创新
1. 拓宽跨境贷款资金来源和适用范围
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拓宽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将放款主体扩大至境外金融机构,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前海产业准入目录”要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解读:除香港外,台湾和新加坡的人民币存款量增长迅速,均已超过1800亿元。这一改革将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前海企业的融资成本。而拓宽跨境贷使用范围,则使在前海注册的企业能够将该类贷款资金用于自身以前海为合同约定履行地的生产经营、实业投资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利于入区企业做强做大。
2. 允许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自贸账户
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允许前海居民和非居民在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跨境融资、担保等业务,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可参照离岸市场价格自由兑换。前海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
解读:如能获批,该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以及其他境内区域的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以自由划转,无须向银行同期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核准件、备案证明或登记证,或者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运输单据等交易单证。
3. 探索开展跨境证券投资业务
率先在前海开展跨境证券投资业务,试行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QDII2),允许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
探索在前海开展私募债、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人民币金融产品跨境交易。
解读:前款不仅可拓宽社会富余资金的投资渠道,而且可减轻国家外汇储备压力。若能获批,可使前海合资证券公司凸显业务优势。而后款获批,则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小贷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会急剧增加。
4. 探索推动实现金融混业监管
推动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基于电子商务大数据的小额贷款公司、新型业态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保险公司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建立前海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争取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在前海设立驻点机构。
解读:互联网金融是刚刚起步的朝阳产业,极有可能对现有金融体系产生颠覆性影响。为抓住其发展的“窗口期”,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政府鼓励民间资本在前海探索实践各种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并力促该产业集群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
关于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5. 对区内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
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允许前海对区内外商投资(含购售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股权)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区内外商投资(含购售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股权)负面清单,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便利化管理措施。
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前海将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使该项改革拟议中的覆盖对象由区内企业扩大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改革红利。
6. 香港青年来前海创业可两年不缴关税
建成深港青年梦工场,引进深港青年创业企业入场经营。对梦工场内创业企业使用的进境仪器、设备、用品及货样,从进境之日起两年内按暂时进出境货物处理。
解读: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规划占地面积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定位为类似于硅谷的青年国际社区,建成后将由深港两地青年共同管理。作为配套政策,给予香港青年创业者两年暂不缴纳进境物品关税和增值税(约22%)的待遇。
7. 前海企业为港籍员工在港缴纳公积金
要点:探索前海企业为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员工在香港缴纳强制性公积金的途径,吸引更多港人到前海就业。
解读:按照深圳现行政策,前海企业为港籍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在其离职回港后不能被单位或个人取走。如果允许前海企业为其港籍员工在香港缴纳强制性公积金,那么这些香港居民离职返港后,前海企业为其缴纳的强制性公积金可以被全额取走,这将促进港籍居民赴前海就业。
8. 探索“深港同城”移动通话服务
通过跨境交付方式,推动香港移动通信运营商发行“前海卡”,在前海实现深港间移动通信服务、资费水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内通信基本接轨。
解读:个别内地电信运营商在香港具有同样的基础电信服务业务,目前主要通过“一卡双号”等形式提供拨号便利服务。若由其香港子公司发售只能在前海区域享受资费优惠的“前海卡”,使国际漫游资费大大下降甚至取消,则可以在前海基本实现“深港同城”的移动通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