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部门
首先从立法的根本上来看,网贷监管办法是由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的。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
P2P监管部门有:
1.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
2.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
3.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工作。
4.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5.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
6.省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将组织章程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等。
p2p监管最新消息
P2P监管细则还需进一步完善
银监会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办法》),经过两年半艰难酝酿,终于正式向社会公布。《暂行办法》规定P2P网贷公司成立只须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规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这些规定过于宽泛和笼统,不便于实际操作,更会导致一些新问题发生:一方面,难以正确把好准入关,会使一些不具备条件P2P平台获得经营许可,再次造成P2P良莠不齐、无序生长局面,不利于P2P网贷平台整体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会造成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P2P平台备案时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宽严不一,导致各地对P2P网贷监管出现新的不平衡现象,最终影响P2P网贷监管整体水平和质量。对此,《暂行办法》应当对P2P网贷备案登记机构在资本数额、内部治理结构、风险防控能力、评估分类等方面,应有明确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以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形成统一备案依据,消除各行其是和各自为政现象,确保P2P监管严肃性和统一性。
资金存管是防范P2P平台风险核心举措,此次《暂行办法》虽规定银行为客户资金存管唯一机构,并要求各参与方签订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但并未对P2P网贷平台资金规模作出明确要求,这个看似完美无暇的规定,似乎为P2P网贷平台资金提供了便利存管通道,但实质却有一个最致命缺陷是,银行无形中会形成P2P网贷平台“规模性歧视”,即只接受规模经营大的P2P平台资金存管,忽视甚至拒绝小规模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堵塞了小规模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通道。如此,不仅提高了小规模P2P网贷平台存管门槛,把小规模P2P网贷平台资金再次逼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更会让P2P网贷平台走过去“自设资金池”野蛮生长老路,为P2P平台再次关门跑路打开了通道。由此,对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应兼顾各地经济发展实际及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一个科学合理存管资金数额,既可达到遏制规模过小P2P网贷平台发展之目的,又可抑制银行只接受规模较大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行为。
信息披露客观公正直接决定P2P平台生存发展质量和秩序,而此次《暂行办法》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发布虚假、误导性信息及重大信息遗漏,规定了具体追责措施,对确保P2P网贷平台信息真实性奠定了坚实“法制”基石。但也要看到,对P2P网贷平台与各类媒体相互勾结发布欺骗性信息缺乏追责规定,为少数不良媒体及心怀叵测的P2P网贷平台公司“作弊”圈钱提供了土壤;最近已暴露P2P网贷平台重大案件显示,不少P2P网贷平台“圈钱”成功,媒体只收钱不分真假的见利忘义行为,实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不光彩角色。为此,《暂行办法》仅对P2P网贷平台散布虚假欺骗性信息追责还远远不够,还应特别对媒体增设追责条款,对与P2P平台勾结蓄意发布虚假信息的媒体严厉追责,有效堵塞P2P平台机构通过公关等手段买通传媒机构、故意向社会发布或传播虚假欺骗信息的通道,净化P2P网贷平台发展舆论环境。
国家如何监管p2p
密集出炉的P2P监管政策,最重要的是为P2P行业进行了正名。如《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金融朝着普惠金融和小微金融的方向推进。《规定》明确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也对规范的P2P行为从法律上进行了认可和保护。
监管层的深入摸底让众多投资人不知所措,投资人普遍表示,一面国家高层喊话力挺P2P;另一面监管从严,P2P短期遭遇重创;一会儿利好一会儿利空,P2P前景让人看不懂。
对此,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坦言:“短期可能引起恐慌,但警方的主动介入调查也能让P2P平台更加重视自身的合规性发展,比如调整业务模式的合规性、重视资金存管等。长远来看,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在民贷天下常务副总经理陈挺看来,涉案金额较大,人数较多,反映了金融创新比较活跃的深圳市场尚存在一些经营不合规的企业,也说明了不少投资人的投资理念还不够成熟。然而,他亦坦言道:“大力排查行动对行业有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整肃行业存在的乱象,将不合规经营的企业淘汰出市场,有利于营造一个更公平和健康的市场环境,同时,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上述资深业内亦表示,随着各项监管细则的出台,确实会因为合规化进程中运营成本的增加倒掉一大批平台,然而,这些倒掉的平台所涉及的金额和投资人就整个大行业来说,均占比较小,甚至可以被网贷行业的增长体量所覆盖,所以整体网贷发展前景还是可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