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自融违法吗?
自融即自己融资(自己借款自己用),常为平台控制人所为,最后的融资归自己所用。
一、目的
1、直接诈骗
多见于开业不久者,特征性的表现为高息+奖励、短期,如较长期限的旁氏骗局,骗得的资金量很大。投资者利欲熏心而受骗,带有比平台跑得快的心理作崇。
2、借新还旧
一种为拆标:由于投资心理偏向短期,借款心理偏向长期,因此平台把长期标拆成短期标而融资;另一种为垫付坏账而为。但前者如分拆的项目众多、资金量较大等原因,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而后者如坏账长期违约可导致自融资金不断扩大。
单纯讲,这二种情况的融资最终并非归自己所有,原本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自融,但都有资金链的断裂而倒塌的可能,更有甚者,随着到手资金的增多和随意,不排除占为己有的可能。
3、再投资赚取利差
相当于“二道贩子”,投资更高收益项目而获得利差。
4、为自己实业服务
平台自有实业需发展但无法获得合适的其他渠道融资。
自融目的远非上述四种,且可混合存在。
二、危害
1、直接诈骗钱财,无异于抢劫。
2、欲想填补窟窿却致窟窿越补越大。
因大量或大笔坏账出现资金窟窿,采取自融来填补,不曾想自融期限短、利率高,一旦坏账不能偿还或有新的出现,导致需自融的资金越来越多,最终轰然倒塌。
3、利为上,风控大大降低,原为赚利差,实致本金受损。
由于获得资金的随意性很强,在赚取利差时产生低估风险、高估获利的侥幸、自信心理,放松了风控的严格要求,往往导致项目的逾期或坏账;如果进行高杠杠类风险投资,则可能血本无归。
4、因自有实业经营不善导致自融资金无法偿还。
动用自融筹资为自己实业服务一是资金成本高,二常常对偿还能力高估,一旦出现自己违约,要么平台直接倒闭,要么走上再自融的恶性循环。
三、主要表现
1、借款标的
(1)多为高息、高额、短期标
道理很简单,自融者心知肚明,唯有投其(投资者)所好才能容易借钱,而投资者的“好”是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一个运营时间较长的稳健平台一般会把利率降到合理水平、标的分散小额、期限搭配合理,且以中长期为主。
(2)借款资料简单,缺乏实质性内容
它本身就不是真正的借款何来真实详尽的借款资料,甚至出现拷贝走样的情况。
(3)借款人数少,出现同一人反复借款现象
由于受注册用户名、提现银行卡与身份证实名相对应等限制,而能知道自融的人数极少,自融者往往用自已或有限的人员来注册,因此常会出现同一个用户名反复借款现象。
2、待收金额不断增多
一个平台的风控措施固然有好多种,但观察其风险准备金或注册资本金的变化是一个很重要的量化指标,后二者的增多常是平台获利后所致,至少亏损不多。由于自融所需资金不断增多导致待收金额量上升,而本身无法或很少获利,风险准备金或注册资本金很难增多。
3、资金杠杆率明显升高
资金杠杆率=待收金额÷风险准备金(注册资本金),自融时分子数值不断增加,分母数值基本不变,杠杆率就不断升高。
银监会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4年末不良贷款率为1.64%,国内有银行背景的一个著名平台其逾期坏账率在5%左右。我们姑且以后者为基础,即只有注册资本金的平台概率上讲其杠杆率不应超过20倍,本人认为应在10倍及以下为宜,而后者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杠杆率。
如何鉴别P2P自融平台?
1、从标的分析
可以查看标的详细描述、相应借贷合同、抵押合同是否完善,要有纸质版的借贷合同、抵押合同、打款凭证尤为重要。还要关注相关借款申请材料、借款人和抵押物的相关证件。自融平台由于发布的一般都不是真正标的,标的材料不完善,或者资料存在一些不真实,仔细去辨认基本可以发现。同时,单个标的借款金额会比较大,涉及的行业都很相似。
2、从借款人方面鉴别
要查看借款人的详细信息,如借款人信息模糊,那么就需要谨慎处理。一般自融平台借款人不会太多,单个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却很高,并存在几个账号不断循环借款的情况。此外,标的利息都较高,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人投资,且标的期限普遍不长,多则一个月,少则十几天;平台成立时间也不会持续很长时间。
3、从平台实体产业情况分析
如发布的标的过于单一,且与平台股东的实体产业的行业一致,极有可能为自融平台。
p2p自融违法举报:
举报途径一、登录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网址:https://jubao.nifa.org.cn/ipnifa/index.html
举报途径二、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举报途径三、收集足够证据,去公安机关报案
这种方式不一定能完全行得通,因为没有足够证据是无法立案的。不过,尝试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