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已经合法拥有的、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资金信贷方式。该款项可用于各种消费,如买房、装修、家庭各种消费,也可用于各种资金周转,抵押后的房产仍可以正常使用或出租。在抵押过程中,借款人有权继续使用该抵押的住房。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并优先得到偿还。
抵押消费贷款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所在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地人在京,提供暂住证;港澳台,提供回乡证);
(3)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的权利;
(5)贷款额最高为房屋评估值的70%;已购公房(成本价购房)不超过60%;公寓、别墅不超过50%;
(6)有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抵押消费贷款手续流程
1.借款人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