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通过银行贷款是最常见的异地购房贷款方式。根据规定,外地户口的人若想申请购房贷款,需要提供1年以上购房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因地区不同会有所差异,比如北京必须提供5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广东一些地区则不需要提供),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外地人在有限购令的城市买房需要提供在当地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才可以买房的。
通过银行异地购房贷款申请人条件大致如下:
1.有合法的身份同时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65岁;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商业贷款买房的还款方式:
1.采取存单或者国库券质押的,可发放一年以内的个人的住房贷款,实行到期一次的还本付息;
2.贷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以采取等额本息的还款法和等额本金的还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