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申请
借款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购房首付款后,经阅读《中国光大银行申请个人房屋贷款须知》,可向贷款人或我行合作企业索取并填写《中国光大银行个人房屋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式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个人房屋贷款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等)、婚姻证明;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或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或银行储蓄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收入证明所载明的收入不足以偿还其到期贷款本息,借款人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独立证据,证明其具有令贷款行满意的还款能力;
3、一手房须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合同、协议等;二手房须有权属证明及原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4、首期付款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
5、抵/质押物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二步:贷款审查、审批
1、借款人资信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人应在收到借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一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
如果借款申请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经办人员应及时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其全部资料。
第三步:抵押、保险及公证
1.抵押登记
2.保险
在借款债务存续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3.公证
根据借款人具体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保证人与贷款行到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就借款合同等债务债权文书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对借款人的有关证明资料进行必要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承担。
第四步:贷款的发放
1.以房产设定抵押
在贷款人收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后,且在有保证方提供全程或阶段性保证的前提下,贷款人发放贷款。
2、以有价单证设定质押
质押物已做冻结止付的前提下,贷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步:贷款的提取和使用
贷款人应按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将贷款划入开发商的楼盘销售专户、房屋置换公司的二手房贷款专户或借款人认可的其他帐户。
第六步:还款
1.提前部分还款
借款人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要求提前部分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提出书面提前还款申请,经贷款人批准后可在约定日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采用下列方式提前部分还款:
(1)每期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
(2) 原贷款期限不变,调整每期还款金额。
2.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清剩余贷款本息
经贷款人批准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后,借款人可在约定日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贷款余额实际占用天数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3.延长贷款期限
在借款人正常偿还贷款的前提下,如遇还款困难,可向贷款人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4.贷款逾期
(1)借款人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即视为逾期。贷款逾期时应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贷款罚息,由贷款经办人员进行催收。
(2)如发生逾期,贷款人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通知书》,同时向保证方发出《履行贷款担保责任通知书》,以催收逾期贷款。
5. 抵押撤销
贷款偿清后,当事人持贷款人贷款已还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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