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近年来迅速发展,各种话题也刷新了网络,伴随着网络借贷的便捷性给很多个人或企业都带来了好处,网络借贷在某个程度上优于传统借贷,网络借贷没有时间、地域上的限制。但伴随着优点的同时负面消息也随之而来,行业的不规范化,各平台的监管性该如何解决?
该如何规范网络借贷在为了热门的话题。其实网络借贷经营模式各异,总结起来,大致有信息中介模式、信息中介+担保模式、信息中介+债权转让或资产证券化模式等三类。
一是信息中介模式。
在这一模式之下,网络借贷公司并不介入借贷活动。虽然这样,但是贷款人仍然期望网络借贷公司能够准确告知借款风险究竟有多大,以决定是否提供贷款、贷款数量大小以及贷款利率高低。
然而,作为一类新型非正规金融组织,我国网络借贷公司对接人行征信系统的路途还很遥远,而开展线下征信调查的成本又比较昂贵。因此,对于单纯承担信息中介职能的网络借贷公司而言,要想创造可持续的发展空间,除非掌握大量与借款人相关的征信数据。
二是信息中介+担保模式。
迫于相互之间为贷款人降低风险的竞争压力,现在国内多数网络借贷公司都在为贷款变相提供担保,而不仅仅是借贷活动的信息中介。在这种运行模式之下,一旦贷款损失超出网络借贷公司能够或者意愿承担的上限,再加上第三方资金托管缺失,就会加剧卷款潜逃的出现。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尽管以借款人缴费建立风险备用金为限赔付贷款人并不增加网路借贷公司成本,但在第三方资金托管缺位的情况下,“跑路”风险同样存在,从而对经济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三是信息中介+债权转让或资产证券化模式。
在这一模式之下,借贷双方并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由与网络借贷公司关联紧密的专业贷款人先行放贷,再将债权转让给新的投资人,一些瑕疵也由此出现。
网络借贷平台规范化并不是马上就可以完善的事情,随着网络借贷平台数量的猛增,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性越来越难,如何规汇网络借贷平台,平台企业需要以身作则,严格把控好质量关,降低网络借贷的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