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40万元/户。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其中,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足满2年且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90万元/户;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足满2年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10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 12 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3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共同借款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贷款额度测算时,贷款期限超过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贷款期限;低于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
(4)共同借款人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购买商品房的,首套房及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不高于总房款的80%;第二套房不高于房总款的40%。
4、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共同借款人可以合并计算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