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套路贷的新闻并不少见,但是仍然有不少人被骗跳入“火坑”。据报道,今年5月份,32岁的西昌市民刘敏很缺钱,她在网上无意看到了贷款的广告,这对她而言就像一根救命稻草。按照网贷平台的要求,刘敏上传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家属信息、手机通讯录等,第一次网贷了2000元。
然而,噩梦才刚刚开始,几天之后,刘敏发现无力偿还这笔借款。正当为还款而烦恼时,刘敏突然接到陌生电话,问其是否需要借款,她心想这正好解决燃眉之急,再次贷款偿还了上一笔借款。“实际上,借款1500元,到手只有1050元,已经扣掉了450元的利息,通常五六天后就要还款,如果还不上就扣除利息。”贷款人员告诉她,如果要借款,必须先扣除利息、手续费等,这是网贷行业的“潜规则”。
从5月1日起,按照对方的要求,刘敏添加社交平台账号40余个,随着网贷次数增多,由于资金困难及还款期限短,对方会不断给她推荐其他平台,让她先从别人那里借来还款。就这样,她一步一步的陷入“套路贷”的陷阱,短短两个月后,刘敏贷款达到15万元。贷款像雪球越滚越大,刘敏也在不断想办法还款,累积还款了5万元。但是,她发现怎么也还不清。
最让刘敏头疼的是,当借款人员发现她无法偿还时,就以“电话轰炸”、言语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逼债。“每天接到几百个电话,手机一直响个不停,通讯录上的家人及朋友都被轮番轰炸,心里简直要崩溃了。”6月26日,刘敏及家人实在不堪其扰,向西昌警方报案。
后经警方调查,最终锁定了位于浙江瑞安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截至目前,两个团伙成员已对设计“套路”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人民日报》此前的一篇报道指出,顾名思义,“套路贷”不是为了贷款,而是为了套路。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有小店主为了生意上周转资金,仅仅3万元的借款,短短一年竟滚成了800万元;有大学生没经受住时尚消费的诱惑,结果几千块钱的“校园贷”却可能搭上家里的一套房。滚雪球的压力,不仅让被套路的人不能自拔,而且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巨大。
而在国家层面上,据了解,日前,最高法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评价、教育、指引功能,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提高对“套路贷”等犯罪行为的警觉,从严把握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发现交易平台、交易对手、交易模式等以“创新”为名行高利贷之实的,坚决予以遏制。
据《法制日报》报道,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黄晓亮称,“套路贷”虽然在近两年里被频繁提起,但实际上并非新兴事物,最初起源于“民间借贷”的高利贷,随着近年来新型技术的辅助和团伙运作,逐渐演变成为隐蔽性极大的“套路贷”群发案件,成为一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统称。
对此,警方表示,近年来,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猖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警方经侦查发现,“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中青年居多,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有车,且消费缺乏理性,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大多因银行贷款信用低,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
警方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理性消费、理性借款,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