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大学生的套路贷犯罪案件高发,社会影响恶劣。正值开学季,我们通过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建斌,来了解有关学生贷款的问题,希望能避免大学生掉入套路贷陷阱。
申请助学贷款,先算一笔经济账
贫困家庭子女考上大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会不会增加沉重的家庭负担?
马建斌回答,“不会”。他以今年新入学本科生为例,为大家算了一笔经济账,“本科生四年学习期间,每年可贷款上限为8000元。毕业后的36个月内,只需每月偿还约150元利息。此后,进入还本付息期,第一年每个月需偿还的总额约为400元;第二年起由于本金、利息逐年递减,每个月偿还金额不到400元。”
马建斌介绍,国家设计这项资助政策时做了五个方面的考量。
一是贷款额度是综合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和还款能力确定的,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万元。
二是借款学生就读期间个人不用承担利息,而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还可继续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三是还款期限长达十几年,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按照就读年限加13年来确定。
四是考虑到刚毕业时申请贷款者收入较低,设有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可只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
五是对于暂时无还款能力的毕业借款学生,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对赴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或直招为士官的高校借款学生,为其代偿一个学制期的国家助学贷款。
识破打着善意幌子谋财害命的手段
近年来,每一起不良“校园贷”引发的大学生轻生事件都牵动着全社会的神经。马建斌指出“校园贷”的本质是高利贷,是打着善意的幌子行诈骗、敲诈之实。
他说,不良“校园贷”不是正规金融机构向在校学生发放的贷款产品,而是个别不良网络借贷平台、企业、组织甚至是个人,专门面向在校大学生发放的临时借款,往往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调查发现,“校园贷”往往是用于高消费或所谓的创业,没有发现一例是因为交学费、生活费有困难而去借贷的。
上大学期间,学生交学费、住宿费有困难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生活费有困难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马建斌强调,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主导、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经办的,专门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贷款。
在此提醒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消费,远离套路贷陷阱。
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许律师介绍,“套路贷”涉及的不是某个罪名,而是某几个犯罪行为。其主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这也是区分“套路贷”与普通民间借贷、“高利贷”的本质区别;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普通诈骗行为基础上+部分涉黑性质犯罪,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敲诈勒索”等方式,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诈骗目的。所以,在打击“套路贷”犯罪时,往往数罪并罚或者想象竞合从一重罚,例如诈骗罪与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数罪并罚,或者以抢劫罪一罪想象竞合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