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0月9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暂缓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后,有商转公贷款业务需求的市民就一直翘首以盼。“千呼万唤始出来”,今年6月20日,我市终于重启了商转公贷款业务。
一个多月过去了,该业务的受理情况如何?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上周五,我市共有1089位缴存职工已经申请了商转公贷款业务,涉及金额2.75亿元。
商转公已重启一个多月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嘉公积金【2016】36号),自2016年10月9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暂缓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待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3个月在95%以下时,再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
等待了近一年半后,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终于在今年2月至4月连续3个月降到了95%以下。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告,我市于2018年6月20日重启了商转公贷款业务。
《关于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申请商转公贷款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所购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为现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并办妥一般抵押登记手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须为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近两年无逾期记录。
考虑到我市这段时间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市民较多,为了避免大家扎堆办业务,同时可以就近办理,我市按照“先贷先转”“谁发放、谁受理”的原则,采取分期分批、就近办理的方式进行。缴存职工不用提前申请,只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来办理即可,因故未及时按期办理的可顺延申请。
全市已受理1089件商转公贷款申请
根据《通知》规定,2018年6月20日至7月31日,我市受理的是2016年10月9日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截至上周五,全市已经受理了1089件商转公贷款申请,涉及金额2.75亿元,其中,市本级723件,涉及金额1.83亿元。
市民陈先生在2015年购买了国际商务区某楼盘的房子,当时尚未缴满6个月公积金,他就选择了商业贷款。本打算过段时间去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却因自己拖延最终赶上了商转公贷款暂缓。“我等了快3年时间,现在终于重启了。我贷款45万元,部分转成公积金贷款后,每个月能节省近400元钱。”陈先生说,整个办理流程还是比较顺的,半个小时不到就办好了。
和陈先生一样,张女士也赶上了首批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去办理业务还挺顺利的,等了十来分钟就轮到我了。除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外,我们还办理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手续。现在,我们就不用再操心还贷的问题了,也不用每年去提取一次,每个月公积金账户内的钱可以自动用于还商业贷款。”
8月1日起受理第二批申请
前几天,“房产灵灵灵”微信群的一位网友咨询,按照时间节点,他轮到了第一批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但是最近他一直在外地出差,能否晚几天去办理?针对这个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可以延后但不能提前。
没有轮到第一批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市民也不用急,从8月1日起第二批市民就可以去办理业务了。记者从《通知》中获悉,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我市受理2016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受理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2019年度受理的有关要求,届时将另行公布。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大家,前段时间,有市民特地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结果扑了个空,因为,此次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遵循“谁发放、谁受理”原则,即统一由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的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办理,请大家不要跑错地方了。除此之外,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可同步申请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手续,但仅限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