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金融局发布通知,即日起组织开展2013年中山市金融创新融资贴息的申报工作,金融创新融资贴息将惠及全市。根据通知,在中山依法设立的企业如以知识产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等非标准抵押物为担保或反担保,从中山市的银行机构取得贷款,就可在本月20日前,向所在镇、区政府经信部门提出贴息申请。
办法规定,政府将为以知识产权为质押担保方式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给予年贴息率为3.5%的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等为担保或反担保方式取得贷款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根据当年金融创新扶持资金规模,在扣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金额后,按照月均贷款余额给予年贴息率不超过2%的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20万元。
贴息计算的时间是从去年7月22日至今年的6月21日,按实际付息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若企业取得贷款时除了以知识产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为担保或反担保以外,还附加了其他抵质押物,计算贴息额时就需要提出其他担保方式所获得的贷款。
具体的申报方式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企业首先要通过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然后根据要求向镇、区经信部门递交材料。符合资格的企业申报后,需经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等部门确认,并经镇、区经信部门初审后,由市金融局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