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用于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农业生产和小型农机具购买以及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也可用于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条件
信用社辖区内的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农户信用评级
由农户向信用社提出信用评定申请;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提出信用状况评定建议;由信用评定小组(以信用社人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员会成员参加)按照农户信用评定办法,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定;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
核定贷款额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由信用社县(市)联社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状况、农户生产经营收入、信用社资金状况等具体确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 周期确定,小额生产费用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结息方式与其他贷款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