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要什么条件呢?同于一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而组建、管理、运营的农村金融合作机构。银行性质的不同,导致信用社贷款申请条件也是会有所差异。下面就请大家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经营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2)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即城镇个人信用等级在BBB级及以上农户信用等级在“较好”及以上);
(6)能够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担保;
(7)具有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一定的从业经验;
(8)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明等);
(9)所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主要结算业务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
(11)其他条件。
借款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2)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4)经营业绩良好,借款用途合规合法;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确能产生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本息;
(5)有符合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或抵(质)押物品;
(6)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并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接受信用社信贷和结算监督。
申请借款应提供的资料
(1)书面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
(5)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的和申请借款上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6)借款涉及的购销合同,批文等;
(7)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8)抵(质)押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9)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有效贷款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