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贷款如何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规则有哪些?扶贫小额信贷已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金融服务品牌,但也存在资金使用不合理、贷款发放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一、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对象
1、具有完全按劳动能力但家庭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
2、能够支持低收入农户脱贫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但需要签订帮扶协议的;
二、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期限
主要是以生产经营项目的周期确定,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发放贷款的日期算起,采取对年对月办法计算贷款期限。
三、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低收入农户自主选择好生产经营项目,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进行初步考察,并向民丰银行推荐。
2、具体贷款发放对象,在民丰银行在村委会推荐基础上,由民丰银行自主审查,自主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扶贫小额贷款使用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对于按期归还贷款的个人或单位享受50%贴息,民丰银行各乡镇支行在个人或单位还贷时直接贴付(即贷款人在还贷是支付基准利率50%),扶贫小额贷款一旦逾期,贷款人不再享受贴息。
四、扶贫小额贷款发放额度
1、有劳动能力但农户收入低的单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万元;
2、签订帮扶协议,但能够支持低收入农户脱贫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按每带动1户可申请使用5000元,最高贷款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