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月薪过万,北京身患残疾的袁路(化名)仍然被银行拒之门外。今天,袁路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因其残疾而拒绝向其发放个人房贷构成对残障客户歧视为由,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寄出投诉信。
投诉信要求银监会对此行为予以纠正,同时还要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其支付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费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以及赔礼道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保证公民知情权。
据袁路介绍,他今年购买了一套总价186万元的商住两用二手房,首付133万元,需要贷款53万元,他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
“4月22日,我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一个营业所办理房贷手续时,业务员见我身有残疾,还没有认真阅读我的申请材料,就认为我不具备持续偿还的能力,因而不能发放贷款。他还说,像我这样的残疾人申请贷款,90%的都不会被批准。”袁路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尽管随后业务员在他的一再要求下还是进行了电话核实,但最终仍然拒绝了他的贷款审核。
袁路表示,虽然自己在言语和形体上有一定残障,但是他取得了本科学历,并自学了大量的数据库知识和IT行业技术,现在北京一家业界顶尖的信息技术公司担任技术顾问一职,有着月薪一万六千元的稳定收入。
“银行对残障人士进行歧视,既不合法,也不利于自身的经营,很多残疾人都自强不息、努力打拼,完全具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也是银行的一大客户群体”,袁路说。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著名公益律师黄溢智表示,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在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其中当然包括平等获得银行业金融服务。
记者致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一位负责接信贷业务的经理告诉记者,尽管并无规定不对残疾人贷款,但毕竟残疾人找工作的难度要大于正常人,这对银行贷款来说也构成风险,银行对此不得不考虑,但也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