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借款人及未婚借款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4)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近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或纳税证明,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应当提供纳税证明。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应提供近3个月的工资单。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两种办理方法:
(1)所购房屋设定抵押。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本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2)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用于设定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价值议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
(1)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需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商业贷款;
(2)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3)异地公积金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4)异地购房(非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5)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