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梧州市分行原信贷员黄钜岚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贷款289万元炒黄金、期货和外汇,6月17日被梧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2009年,黄钜岚炒黄金、期货和外汇亏本,为此,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期间,他利用其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梧州市分行信贷员的职务便利及个人信用贷款审批手续上的漏洞,使用在该行已办理过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的9名客户的身份资料,冒用他们的名义在贷款支用单和借据上填写客户基本信息、借款金额等信息,进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梧州市分行的贷款系统,按贷款流程向信贷主管申请发放贷款。通过上述方法,先后16次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梧州市分行骗取贷款289万元炒黄金、期货和外汇。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钜岚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因他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案发前已归还赃款14万多元,有自首情节,所以予以从轻处罚,并责令其赔偿被害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梧州市分行的经济损失共人民币16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