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房屋买卖中,卖房人和买房人为了图省事,约定不转按揭,由买房人实际出资,继续以卖房人的名义还贷。结果,买房人多次逾期还贷,卖房人被纳入信用黑名单。
以市民王先生的亲身经历为例,他的房子已经卖出去两年多了,卖的时候还有按揭没还清,当时他与买房者协议由对方负责还剩下的房贷。房子卖出去后,他以为没事了,就没再关注这回事。直到有一天,他去银行办理业务时,才发现自己的信用度成为不良。
“我想办个信用卡,但银行说我有不良信用记录。我很纳闷,从哪来的信用不良?我从来没有做过违反银行信用的事情。”王先生说,后来一查才发现,是因为他卖出的房子的房贷惹了祸,对方买房后多次出现逾期还房贷的情况。
谈及当时为何不把按揭转给对方?王先生悔不当初,又很无奈。据他介绍,卖房时还没拿到房产证,根本就办不了转按揭。但即使有房产证,“听说手续很麻烦,我也问银行了,银行说已经没有这项业务,这才匆匆忙忙就卖了,没想到出这个问题。”
卖房时没有把银行按揭转出去,最近让市民王先生悔不当初。由于买房者多次逾期还房贷,影响了他的信用度,现在根本无法从银行贷款,连申请信用卡都无法办理。
经了解,这种情况一般是卖方家有急事或急着用钱,而对方又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只能将自己名下的按揭房卖给对方,贷款由对方承担,不过如果对方逾期付款,那就影响了卖房者的信用度。
有招可解:垫资公司可解围
由于目前转按揭贷款业务已明确叫停。所以,卖方有抵押、买方要贷款的交易,必须买卖双方筹资或者担保公司、经纪公司先垫资,还清业主贷款余额,解除房产抵押,再进行买方贷款等后期操作。
中介人士也表示,有垫资公司介入的债务转让,最终让转按揭贷款变成新的按揭贷款。 在整个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垫资公司的介入使已经停办的转按揭业务变成了按揭业务,只是多了一笔费用即垫资公司的资金占用费。 如原房主着急卖方或无力还贷,可以以买家的首期先为原房主还清贷款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方式称之为垫资解押。最好是通过房产中介办理,手续相对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