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保险车船税多少钱?
保险车船税每年交多少是根据排量来计算的,办理申报纳税时需携带的资料:(一)已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时,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上年度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含已缴纳车船税信息的交强险保单)。对前三个年度中有未在合肥市区办理交强险的车辆请提供在外省、市及四县一市办理含已缴纳车船税信息的交强险保单或者在外省市及四县一市缴纳的车船税完税凭证。(二)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时,需携带车辆出厂合格证等有关车船技术指标证明文件,企业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车主身份证件;其中,购置新车的纳税人还需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记录车船取得时间的证明材料。2017年7月1日起,各类车辆税额上限即将普遍上涨。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以普通家轿为例,7月1日之后每年至少需要缴纳360元,比之前足足多了一倍,此前只需缴180元,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
保险车船税怎么算?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和滞纳金的计算为了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501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中增加了与车船税有关的数据项目。为了便于保险机构根据新修改的“交强险”保单,完善“交强险”业务及财务系统,现就有关涉税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1.特殊情况下车船税纳税款的计算(1)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对于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当年应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l2其中,应纳税月份数为“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期的当月至截止日期当月的月份数。(2)已向税务机关缴税的车辆或税务机关已批准减免税的车辆。对于已向税务机关缴税或税务机关已经批准免税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应为0;对于税务机关已批准减税的机动车,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应根据减税前的应纳税额扣除依据减税证明中注明的减税幅度计算的减税额确定,计算公式为:减税车辆应纳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1-减税幅度)2.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的计算从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有欠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应纳税款。(1)对于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或者曾经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保单中“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往年补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前次缴税年度-1)其中,对于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未缴纳车船税的,前次缴税年度设定为2006。(2)对于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购置时起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保单中“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往年补缴=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其中,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应纳税月份数为车辆登记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的月份数。若车辆尚未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则应纳税月份数为购置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的月份数。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车辆登记年度-1)3.滞纳金计算对于纳税人在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或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保单中“滞纳金”项目为各年度欠税与应加收滞纳金之和。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欠税金额×滞纳天数×0.5‰滞纳天数的计算自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到纳税人购买“交强险”当日止。纳税人连续两年以上欠缴车船税的,应分别计算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0元至3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00元至5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60元至6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60元至12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1200元至2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2400元至36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4.0升以上的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600元至5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税目:商用车客车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480元至14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税目:商用车货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税目:挂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税目: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不包括拖拉机税目: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不包括拖拉机税目:摩托车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36元至180元税目:船舶机动船舶计税单位:净吨位每吨年基准税额:3元至6元备注: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税目:船舶游艇计税单位:艇身长度每米年基准税额:600元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