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创业担保贷款,是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贷款。
深圳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一、注册立户并核实身份
1.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毕业学年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转业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残疾人需提供市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需完成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并提供合伙协议。
2. 所需时间: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申请贷款
1.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深圳市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外网提供模板下载);
2) 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 创业项目计划书(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外网提供模板下载);
4) 第三方信用反担保材料;
5) 同意银行信用查询承诺书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贷款受理和初审
经办银行按规定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核查申请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对创业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可行性评估、贷款预审、合同拟签等。创业项目属于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限制行业的,不予以受理。
经办银行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创业项目审核情况初步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四、担保审核
经办银行初审通过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核,并出具复核和担保意见。不同意担保的,应出具不予担保通知。
五、贷款发放
担保审核通过的,经办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将贷款发放情况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按月录入利息归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