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开发商不得拒绝买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1月1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跟进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
NO.1|壹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宁金管〔2008〕19号)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宁金管〔2015〕8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房地产开发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电话12329反映问题。对具备签订按揭协议条件但坚决不办理准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单位,我中心将依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7日内通过中心官网进行公开,同时利用“南京市‘七日双公开’信息采集平台”导入“信用中国网”,以及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相关单位列入严重失信类黑名单。
如楼盘因所在土地已设抵押,土地用途为商用,销售房产为独栋、类独栋、联排住宅等不具备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条件的情况,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如实将原因告知购房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关于楼盘按揭协议办理进展情况,购房人可以通过“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以及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月8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开发商违规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通过12329反映问题,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相关企业也会被列入黑名单。
关于楼盘按揭协议办理进展情况,购房人可以通过“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以及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NO.2|贰
最近有不少网友问到开发商不支持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这么说大家可能比较容易理解:
第一类情况,商铺、公寓等商用性住房、车库、别墅类住宅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
第二类情况,如果开发商把土地抵押给银行了,在解押之前也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在近期开盘楼盘中,电建洺悦府、银城君颐东方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三类情况,开盘的楼栋没有封顶也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此外,如果购房者自己本身的原因也会导致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1、未能正常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的硬性条件之一就是:贷款申请人必须有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不满足此条件,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个人征信严重逾期
不管哪种贷款都要看征信,申请人征信中有连三累六的逾期记录,也是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3、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或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不可同时使用,购房者家庭中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就不可再申请;另外公积金贷款通常只能使用两次,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负债率过高
如果购房者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负债率已经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受理中心也极有可能拒贷。
NO.3|叁
据了解,南京新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买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正本原件
5、符合公积金管中心规定的首付款证明
贷款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贷款银行受理—贷款初审—复审—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贷款抵押相关手续—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步:
1、职工到贷款银行的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
2、贷款职工凭《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付款收据等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查万上树资料后为贷款职工发放住房贷款文本、贷款职工凭租房公积金卡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贷款职工计算并商定其可贷额度和可贷期限
3、借款人填写住房贷款文本,并按要求提供的材料粘贴在指定的区域中
4、借款人将住房贷款文本带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
5、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后,贷款银行通知经审合格的职工办理公证、抵押手续
6、职工在贷款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户
7、贷款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守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8、职工每月14日之前将当月应还本息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
尽管官方发文,但是大家都知道,还有很多开发商阳奉阴违,钻漏洞,无论是管理中心还是购房者也都无可奈何。
最典型的一点,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就必须让开发商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南京的这个“及时”目前未给到具体的时间规定。
而同时又有另一个规定: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后,10天内必须一次性公开销售所有房源。这中间存在的时间差,让开发商完全有合法的理由不能及时办理公积金贷款。
其次威慑力和处罚力度,如同“设备平台违建”、“捂盘惜售”、“工地违建”,尽管都有投诉,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但结果通常是不了了之,或者是给些无关痛痒的解决方法。
归根究底,还是相关部门的威慑力和执行力度不够透彻,相关的监管制度和处罚条例不够完善。
只能说“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这一纸官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目前公积金贷款难的困境,减轻了部分购房者的贷款成本。
但想从根本上让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样,真正解决购房者买房难的问题,这还是一段漫长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