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购了一套房,交了首付,办理了商业房贷。但银行还没有批复下来,就已收到开发商的收楼通知,但因为贷款没有批复下来不能如期给我收楼。”读者阮女士日前来信说,开发商在收楼通知单上约定3月1日验收楼,但是银行贷款要在4月20日才能批复。开发商就房款没有付到账为由,要银行的房贷到了,才能给验收楼。阮女士问:按照房贷款批了才能验收楼,那不是错过了收楼验收时间吗?
阮女士还提出,她听说“错过了收楼时间会视为默认收楼”。还有,合同条款中写着,“买家应在收楼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到指定单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这个条款是不是有矛盾?
律师解释:房贷批晚了或批不下来责任通常在购房者
对于阮女士的问题,龙锦强表示,要看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才能给予准确的答复。其中,涉及到两个重要问题,一是,阮女士与开发商的合同对于交楼时间的具体约定是怎样的;二是,合同有无约定房贷按揭必须在什么时候办成。
龙律师指出,一般情况下,购房者会在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申请贷款,贷款的进度也会跟上开发商的进度。但如果跟不上,或者贷得晚了,责任由谁承担,还要看合同条款的约定。实践中,由于购房合同都是开发商提供的,如果贷款批复晚了,责任通常都不会在开发商。
而银行也不会约定在什么期限前作出批复,只会写明通过贷款申请所需要的条件。因此,到最后房款迟延支付的责任还是由购房者承担。
阮女士会不会构成违约?龙律师指出,由于没有见到具体的合同,但根据常理分析,“都到交楼时间了,银行还没有批复下来,而且能不能批下来都还是疑问”,“很可能违约了”。
错过了收楼时间会视为默认收楼?龙律师指出,阮女士听说的这句话是有出处的,有些购房者已经依照合同完成了支付房款的义务,但是开发商在通知收楼的时候却不来收楼。如果购房者不来收楼,开发商就存在风险了,有可能会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楼。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会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或者在收楼通知书中约定:如果购房者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不来收楼,视同默认收楼。
实际上,默认收楼只限于这种按时交款,或银行房贷按时批下来的情况。但是,如果连购房款都还没支付完,开发商是不会同意交楼的,默认收楼就更不符合常理了。而阮女士提出的收楼条款与此也是一个道理,该条款是相对已经交齐楼款、按约付了楼款的购房者而言的。目前,阮女士还没必要为此担心。
补救办法:自资付款或找其他银行
至于目前还有什么补救的措施,龙律师指出,如果银行批不下来,最好跟开发商协商,比如自资付款,自行筹集钱款分期把剩下的房款支付完。如果不能自资付款,就只能再找其他的银行、担保公司等途径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