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新政落地后,断了借款人“以贷养贷”的路,所以好多借款人都哭诉,借不到新钱,平台全面逾期,根本没办法还债,死了算了。那么,人死之后,借的贷款是不是不用还了?
这个问题,情况不同结论不同。
有没有遗产?
就此问题,咨询了专业律师。对方给出的意见是“看他是否存在遗产”。
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理论上来说,所欠贷款确实不用还了。但如果有遗产,一般情况下,需先偿还对外债务。
那么遗产都包括些什么呢?
律师表示,遗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等,股票账户、基金理财等都算。
根据相关法律,不动产指的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另外,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如探矿权和采矿权也属于不动产。
而动产指的是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例如律师提到的股票账户。另外像存在余额宝里的钱,还有通过各种平台购买的理财、定期等投资产品也算。
也就是说,假如借款人有以上所述遗产,那么借款人死亡后,其债务原则上应该由这些遗产偿还,也就是说,谁继承谁偿还。
有没有担保人?
除了看是否有遗产,还需要看当初借款时,是否有债务担保人。这一点理解起来很简单,假如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有连带责任保证人,那么借款人死亡后,其债不灭,担保人需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起偿还义务。
此处需要敲黑板的是,一般来说大家借的现金贷平台,在申请贷款之初都要填写“联系人电话”,这个联系人并不是担保人。
也就是说即便催收根据借款人通讯录向其相关联系人进行催收,但这些“联系人”没有义务替借款人偿还债务。
有没有配偶?
再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有配偶,那么借款人死亡后,现金贷未偿还贷款理论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其配偶进行偿还。
不过,假如借款人所借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权人向借款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配偶不用还。以下三种情况,属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意欲轻生的借款人注意了,如果与以上三种情况不符,那么即便你“悄悄地走了”,但你无力承受的债务,就都留给了你的配偶。
所以,你想象中的“不拖累家人,一死百债无”,可能并不会如你所愿。
那些想不开的人,假如你正在看这篇文章,侠姐希望你明白一个道理。死,不能解决债务问题,一定程度上来说,它的确能“解放”你一个人,但为你行为买单的可能是你的爱人、你的遗产继承人或者你的债务担保人。
侠姐以为,一个愿意“用死亡解决麻烦”的人,至少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因为没有责任感的人压根儿不会想着要还钱或者为此痛苦。但如果你的死亡并不能达成你生前所愿,那么,你还会选择这条路吗?
亲爱的朋友,想想曾经某个苦难时刻,你是否也有轻生的念头,但最后都撑了过来,于是才有可能遭遇今天新的困惑。那么,这一次,怎么就撑不过去了呢?
So,人生还有无数个可能,别因为这一件事,让未来断送在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