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交了首付款6万元后,已经快一个月了还没提到车,而购车合同上明明写着‘交款15日后可提车’。现在我想要回自己的首付款,但滑稽的是竟要我先把购车手续交回,等公司有钱再分几次退还。我原想分期付款买车,谁知车没买到,要回自己的首付款却成了‘分期付款’。”上周,在通州区某品牌汽车二级经销商处,消费者张先生后悔不迭地大倒苦水。
其实,分期付款购车在我国已有9年历史了,在推动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方面功不可没。但发展至今,绝大部分消费者并不太认同汽车信贷业务。北京市工商部门也承认,分期付款产生的纠纷在汽车消费投诉中较为突出;亚运村、天龙、北方和中联有关领导均一致表示,由于分期付款购车存在着陷阱以及汽车信贷门槛提高,目前选择分期付款支付手段购车的消费者比以前少了很多,在购车中10%的比例都达不到。
据了解,由于分期付款购车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付清全款前,汽车所有权一直处于抵押状态。正基于此,像张先生一样被缺少诚信的车商蒙骗事件时有发生。分期付款购车主要有以下几种陷阱。
一、手续全办完后,经销商却漫天提价。在消费者分期付款手续完全办完后准备提车时,经销商却要求在原定车款基础上再交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提车。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给出的理由很多,譬如从交首付款距离交全款的这几天车子涨价了,或者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下贷款等各种借口。
二、采用“拼缝”手段骗收额外款项。市场上游荡的“拼缝”人员由于既无信贷资格又无车源,但又不想失去这块“难得的肥肉”,于是将分期付款方式购车的消费者带到一家有信贷资格的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经销商利用贷款手续以及计算方式的复杂,故意多收取款项,赚取不义之财。这样,“拼缝”人员从消费者身上净赚佣金。
三、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少数违背诚信商业道德的经销商,钻消费者法律知识匮乏的空子,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假设消费者在办购车手续时,经销商口头告知只需交齐30%首付款后仅贷款5万元就OK了,并让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然而在贷款手续办完后,消费者接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贷款额比先前承诺的价格要高很多。
针对上述陷阱,业内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以免您的购车梦断“分期付款”。首先要选择一家有实力、有声誉的汽车经销商;其次,详细查看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并请精通此业务的律师审查,在对合同条款无争议的情况下再签字盖章。其三,如发现经销商违背了当初的购车合同,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