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投资为亚太阳光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p2p网贷产品,官网链接为http://www.yataitouzi.com,于2014-08-10上线上线。亚太投资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1号北京商务会馆8楼。如果是业务上有疑问,可以联系亚太投资的工作人员,客服电话:010-63295531,客服邮箱:CSD@yataitouzi.com。接下来,我们看看亚太投资的业务及公司信息,以下内容可作为判断亚太投资是否可靠、安全、正规的参考。
亚太投资怎么样?业务相关信息及费用
亚太投资的主要业务是房贷|中小企业贷|其他,亚太投资支持自动投标,投标保障为100%本息保障。亚太投资的债权转让期为不可转让,保障模式为平台垫付。市面上的贷款产品大都会产生以下五种费用,亚太投资如下:1.管理费:亚太投资已从2015年3月2日起,取消利息管理费用。; 2.充值费:暂无; 3.提现费:系统自动计算投资用户的免费提现额,免费提现额以内的金额提现免费,超过免费提现额的提现收 取千分之三手续费。 免费提现额=15天外充值金额+已赚利息-提现金额总计.; 4.VIP费用:0; 5.转让费用:-
亚太投资可靠吗?公司及产品信息简介
亚太阳光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经营状态:开业
法人代表:李乃智
银行存管:无存管
亚太投资简介:公司简介亚太阳光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亚太投资”,于214年5月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变更成立的投资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5万元人民币,并于214年7月在国家工信部通过网站备案审核。亚太投资主要经营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理财投资等金融业务。公司在建立P2P网贷平台的基础上,以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为投融资客户提供专业、专注、专精的优良服务。公司在自有资金的实力下,为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以安全、高效、快捷的方式为小型企业排忧解难。尊敬的投资人: 亚太阳光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为响应国家监管对P2P行业规范要求及自身整改计划,对网站(www.yataitouzi.com)进行升级转型,以更好的适应现阶段国家法律法规,整改期限3个月,整改完毕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各位投资人。 截止项目到期日2017年2月6日,部分借贷企业未归还本金,进入逾期阶段,为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亚太阳光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决定从2017年2月7日起网站(www.yataitouzi.com),暂停发标,充值及借贷业务。实行代偿业务,期间所有未处理资金都以年化12%的利息发放站岗资金,直到所有投资人资金到位。 因资金量过于庞大,亚太阳光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决定于2月25日28日期间按照当月回款总额的10%对所有投资人进行提现处理望谅解,以后每个月的回款提现按照资金回拢情况进行处理,预计35个月资金全部回拢。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均可致电:4006502921或01057201646。办公地址不变,整改阶段公司正常上班。 亚太阳光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亚太投资”是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于2007年3月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4年7月在国家工信部通过网站备案审核。亚太投资主要经营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理财投资等金融业务。公司在建立P2P网贷平台的基础上,以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为投融资客户提供专业、专注、专精的优良服务。公司在自有资金的实力下,为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以安全、高效、快捷的方式为小型企业排忧解难。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在全国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今天,打造一支敬业、创新、高效的服务团队及投资平台。公司在资金运营获取丰富经验的基础上,以战略的眼光着眼于合作共赢。亚太投资的主投方向,在做稳做优互联网金融P2P平台的基础上,重视线下的业务投入,主要从事小微企业的短期贷款需求。主要借贷模式为: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土地和有价证券的抵押,实物和固定资产的抵押等多种方式。公司热衷于社会公益的投入、各项投资、咨询及管理。公司愿与各领域精英们精诚合作、共创未来!
亚太投资安全吗?亚太投资备案信息
备案单位:亚太阳光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信息登记机关:丰台分局
域名备案时间:41885
ICP许可证编号:-
网站备案:京ICP备14029522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1号80807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67999951000
主要人员:李乃智任命创始合伙人CEO;王昱丰任命创始合伙人FAP;常燕任命创始合伙人CHO;
股东信息:常艳/10.00%/500.0万元 ; 王昱丰/10.00%/500.0万元 ; 李乃智/80.00%/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财务顾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