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嫌贫爱富”的天性正被硬性指标所约束。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的促民营经济二十条,规定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将不得低于贷款平均增速。
小微企业在月底总是如坐针毡,工人工资要支付,应收账款没到位,民间借贷风险高,想去银行贷款?银行根本不放贷,即便同意,手续也相当繁琐。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影响,成本上涨、订单萎缩,当前一些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重重,尤其是融资难,已成为其成长的最大瓶颈。
在最新出台的促民营经济二十条中,涉农、小微型民营企业信贷规模将拥有硬性指标:确保两类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省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
对于金融机构面对小微企业设置的种种“门槛”,二十条一一打破:“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严禁对小微型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对于随意抬高融资成本、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金融机构在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政府有关部门将会同银监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融资之外,促民营经济二十条的带动效应已经显现。据悉,今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或修改6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和《合肥市发展私营企业条例》这两部与民营经济联系紧密的条例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