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3月,一位亲戚向我借款,并立下借条。借条中,并未对应付利息予以明确。相应利息数额我俩在口头上进行了约定。现在他在还我钱时否认应付利息。请问,他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答: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你要求他付给你利息的主张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本报记者郑磊整理
阅读全文
近年来很多投资人因为民间借贷而落魄
急需保单贷款 柜面延时服务
友信贷款官网及申请网址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怎样举证
中信银行i白金信用卡
刷卡免年费的白金卡
平安银行标准信用卡 金卡(万事达)
首刷赠高额燃气意外保险
浦发银行梦卡经典白金卡
早餐最高立减6.6元
广发银行天天利信用卡 随心之翼 金卡
最低还款/取现体验礼
招商银行bilibili联名信用卡 银联
刷卡达标送12个月B站大会员
信用卡